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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及相关违纪问题的惩处
发表日期:2020-11-02    浏览次数:

1、 在校内参与打架斗殴,情节较轻微者给予警告处分。

2、 在校内打架斗殴至对方轻微伤的主要责任者或在校外打架的参与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击报复情节较严重者或在校内打架斗殴至对方重伤的主要责任者以及校外打架至对方轻伤的主要责任者,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4、 持凶器在校内斗殴或在校外打架造成对方伤势严重者给予开除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5、 私下找校内同学解决矛盾造成矛盾纠纷的主要责任人或当事人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较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 纠集校外人员解决校内同学纠纷的主要责任人或当事人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较严重后果给予留校察看责令退学或开除处分。

7、 报复、殴打值勤学生干部情节较轻微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8、 殴打教职工情节较轻微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