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内容列表
回首页
早恋及相关问题的惩处
发表日期:2020-11-02    浏览次数:

1、 处理界限:公共场所内男女关系暧昧或非公共场所的男女多次单独相处,幽会或其它形式的不正常的男女同学关系均属早恋。

2、 谈情说爱,不听教育,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谈恋爱经教育两次,仍保持暧昧关系,影响极坏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 谈情说爱造成极坏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或犯有较严重流氓行为,或男女同宿道德败坏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